赚钱 这算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了。 小祝和小梦两个人都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纪,但是两个人呢,都还没有对象,家里的亲戚们就忙活着介绍,二人年纪相仿,都是25岁,于是便在这样的一场相亲会上认识了。 小梦通过一来二去的见面,了解到小祝不仅家庭条件不错的,并且他自己也是有车有房有学历的人,所以这样下来,小梦对小祝还是很满意的,这两个人的发展也是神速。 但是啊,现在的关系一般不都是讲究着慢慢发展吗?这两个人毕竟也是相亲认识的,虽然小祝经常约小梦去吃吃饭啊,看看电影之类的,但是不论怎样也还是在彼此互相了解的阶段的,自然也不是很亲密。 但可能小祝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两个人现在应该算是甜甜蜜蜜的在谈婚论嫁了。这天,小祝照常开车带着小梦出去约会,两个人玩了一天,到了晚上看完电影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晚上9点多了,于是小祝便开车送小梦回家,可是在路过一个很少有人经过的马路时,小祝就想和自己的女朋友小梦亲热一下。 但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就这一亲热,没想到还把自己给亲热到监狱里去了。
这小梦啊是,虽然觉得两个人是奔着结婚去的,但还是比较传统的,于是她拒绝了小祝,但是小祝还是不死心,就想强行和小梦发生关系。这下可好,小梦因为太害怕,就直接报警了,等警察到现场之后,小梦一直在哭,于是民警就把小祝带回警局调查了。 之后小祝就因为犯法判了三年,这个时候小梦却说:如果他三年之后还来找我,那我还是愿意嫁给他的。 对于这件事网友也是纷纷表示刷新了三观、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之类的调侃之外,更多人也很疑惑——为什么和自己的女朋友亲热还能犯法? 其实,即使结婚,妻子依然是独立个体,她的性权利依然不可侵犯。只要是违背对方意愿发生的性行为,就是强奸,甚至无论这个人是不是你的妻子。 然而,一直以来我们最常忽视的就是婚内强奸。 即使有研究数据表明,10%-14%的已婚或同居女性至少经历过一次来自伴侣的强奸,而且我相信这个数据应该是大大低于实际值的。 因为在我接触来的很多女性并不会把婚内强奸当作是强奸的一种,因为大部分她们甚至会和侵害者一样,认为这满足伴侣的每一次性需求是“妻子的义务”。
婚内强奸是指与自己的伴侣(主要是指女性伴侣)发生违背其意愿的性关系。在性生活中违背伴侣的意愿或没有获得伴侣的同意,是其中的关键。同时,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家庭暴力包括性暴力,也就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甚至家庭暴力里,一方对配偶实施性方面的伤害,程度较轻者构成家庭暴力,严重者构成虐待。 事实是,在所有类型的强奸中(即陌生人强奸、熟人强奸、约会强奸),婚内强奸是最普遍的。对于已婚或同居女性来说,遭到伴侣强奸的概率是遭到陌生人强奸的概率的4倍。 但是令人痛心的是,遭遇婚内强奸的女性很少真正地对施暴者进行反抗。出于多方原因的考虑,比如害怕被报复、觉得羞耻或者自我责怪等。最要命的是,她们中的很多人都认为婚内强奸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 所以,在受到伤害时绝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不是寻求帮助或者选择离开丈夫,反而她们会一直忍到暴行加重到自己实在无法忍受的时候才离开。
其实,结婚是妻子与丈夫共同生活的意愿表达,是对夫妻生活的概括同意,所以这并不意味着妻子从此失去了自主权利。 虽然结了婚,但是妻子依然合法享有自主权利,什么时候发生关系,在什么地方发生关系,用什么方式发生关系,都是其自主范围之内的选择。 婚姻不是卖身契,即使是婚姻,也不能剥夺妻子的自主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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