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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贸网 2021-03-26 450 10

震惊!河北警方对他11年拘留17次!检察院纠错:赔2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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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乡政府职工赵洪彬提供的案件材料显示,2019年,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依法给予其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27.9万元。

  

  刑事赔偿决定书中列明,对赵洪彬给予合计27.9万元赔偿

  赵洪彬告诉大白新闻,从2006年到2016年他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17次,最后一次遭超期羁押741天。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他的母亲去世。

  

  赵洪彬统计了每一次被拘留的日期和天数

  近日赵洪彬表示,他将向相关部门递交材料,申请对非法行政拘留其16次的责任人立案查处。

  寻衅滋事罪2019年被撤回

  据赵洪彬讲述,1987年,年满17岁的他接替父亲成为邯郸市肥乡县(现为肥乡区)林业局的一名合同制工人。

  

  赵洪彬讲述自己的遭遇

  1997年,赵洪彬每月400元的财政工资被停发,单位以返聘的方式支付其约300元月工资,他的身份从合同工变成了临时工。

  “我送过牛奶,送过矿泉水,送过报纸,白天上班,晚上当装卸工……”赵洪彬表示,300元工资养不了家,只能打零工补贴家用。

  2003年,赵洪彬偶然发现肥乡县政府利用有关单位(包括林业局在内多个单位)的职工名额套取国家资金,却拦截了包括自己在内的83名职工的财政工资,就去找时任县委书记胡梦岭反映情况,被时任主管组织人事的副书记王怀俊阻拦。

  赵洪彬表示,自己工资被截的情况一直得不到解决,举报干部贪腐问题不但被罚款还遭报复,只能一遍遍去申诉。他称2006年在肥乡县递交材料时被县公安局拘留。

  据他回忆,第一次被行政拘留10天后,2008年他又被拘留了四次,2012年被拘留一次,2014年到2015年一共遭拘留十次,每次都是被行政拘留十天。

  2016年7月25日,赵洪彬在邢台火车站被抓。这一次他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在看守所被羁押741天后,由于他的母亲突然去世,家里人提出申请,他得以取保。

  法律文书显示,2019年7月1日,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赵洪彬的起诉。同年7月3日,肥乡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公诉机关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赵洪彬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起诉。

  

  

  2019年7月,赵洪彬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被撤回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载明:赵洪彬寻衅滋事一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决定依法给予其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234111.54元人民币。酌情给予其精神抚慰金45000元人民币。

  撰文: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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